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
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Section 1.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一款:任何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州公民。...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没有移民就没有美国。
美国移民类别及优劣势
目前,美国已是100多个民族的共生体,在美国波澜壮阔、蔚为壮观的移民史中,有宽容大度、奋发图强的光辉篇章,也有使民族汗颜的种族迫害丑闻。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交织而成的美国移民史,是非常值得有意移民美国的人士回顾和关注的。
一、 美国移民法的变迁
1、早期移民法:自由开放时期(建国到19世纪80年代初)
对移民采取放任其自由进入的态度,只禁止奴隶、娼妓、精神病患者等少数人进入,移民法的权利归联邦政府,而不是州政府。
2、中期移民法:限制移民和区域差别时期(1882到20世纪50年代初)
开始有计划的接纳世界移民,实行配额制,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如增加了对亚洲国家的限制,禁止在1943年以前输入中国劳工等,西半球则不受限制,如允许40万德、意、奥难民和11.8万美国军事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进入美国,废止移民自由进入的标志是,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必须申请签证。
3、近代移民法:缓和与地域差别更正时期(1952到20世纪80年代)
确定以家庭团聚、保护国内劳工市场以及要求移民拥有技术为移民法的基本准则。
4、当代移民法:职业技术移民选择时期(1990到现在)
处在一个放宽了再收紧的过程,受美国反移民情绪高涨的影响,政策转向严厉。
二、 美国历史上的的三次移民潮
1、1820—1860 总数高达500万,主要来自西欧和北欧,其中200万爱尔兰人,170万德国人,还有大量被贩卖的黑奴,少数亚洲人,主要是来美国淘金的中国人。
2、1861—1880 约500万移民,南北战争后美国引来工业高峰期,移民作为一项外交任务对待,企业组团赴欧洲招聘,报纸刊登广告,招募熟练工人,对有移民愿望的欧洲人描述美国有人的前景。
3、1881—1920 移民数量猛增到2350万,来自北欧的移民增长有限,来自意大利、俄国等东欧国家新移民增长迅速。
三、怎样才能移民美国
美国的移民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下属的驻各国使领馆和全美签证中心,美国移民规划局(9.11后被分解),美国劳工部。所有的移民签证,必须先由申请人在美国的亲属或雇主,在美国代理申请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获准后并不表明申请人就已经能够进入美国,还必须到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关于技术移民,需要雇主代理申请,还需要雇主代理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纸,申请到劳工纸后,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获准移民申请后必不能进入美国,还需要申请美国签证,美国驻世界各地使领馆审核签证虽然以移民法为标准,但却有特别权力,其审核完全独立,不受移民局控制,也不受美国司法管辖,对任何签证申请都有绝对的决定权。
美国移民途径一般分为4种流程:
1、 移民签证—四个月内申请外籍人登记卡—获得永久居留
2、 非移民签证—留美期间申请移民—获得永久居留
3、 非移民签证—滞留美国申请移民—获得永久居留
4、 非法移民(偷渡等)--获得身份
三、 在美国转换身份
COS,Chang of Status 一般只有持有非移民签证的人可以在美国申请变换其他非移民身份,比较常见的有B1/B2转换为F1,F1/J1转换为L1或H1,申请变换身份必须要在目前持有的签证未到期之前递交移民局。
AOS,Adjustment of status 调整身份就是将非法移民身份变成移民身份,调整身份申请是外国人取得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的最后一道程序规划入籍,一般指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根据美国移民法和国籍法的规定,通过一定程序宣誓加入美国国籍。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满5年且连续在美国居住两年半以上、一次离境不超过半年的外国人都可以申请规划为美国公民。
三种常见形式的身份转换:
1、 F1转换为H-1B
留学生毕业后一年之内找到美国公司的正式工作,可以申请转换为H-1B工作身份。美国新移民法规定,在美就读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取得学位之后,还可以在美国保留12个月的学生身份,称作实习期,这一时期有两种选择,继续攻读另一学位或者找到一份固定工作,申请H-1B签证,拿到后再申请永久居留就会顺利的多。
2、 B类转换为F类
移民局给予B类签证持有人在美身份很短,一般的三个月,最长六个月,延期的最长可达一年。抵达美国后,选择一所学校,获得入学许可然后可以向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
3、 B类转换为L类
L类签证是专门签发给跨国公司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人员赴美工作的签证,该类签证最长有效期长达7年,可多次进出美国,移民法规定,该类签证持有人如申请永久居留,不必事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B类签证持有人赴美后,联系一家公司在美国开设分公司,或者已有分公司,该持证人就可以以该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职员身份申请L类身份。
境内转换身份的利弊:
一个明显的优越性就是,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递交身份的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直接留美,无需回国再次申请签证。转换期间可以合法留在美国,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在美国工作。
不利因素:
1、困难,持短期签证的申请人,申请转换身份时必须证明自己在申请签证时没有转换身份的企图,即所谓的预谋,没有欺骗美国领事馆。如果刚一进美国就申请转换,会被认为有蓄意欺骗领事馆和移民局的行为。因此需要赴美一段时间之后递交,否则便会遭到拒绝。
2、下次签证困难,提交转换身份后,一旦出境需要重新返美时,记录会显示上次的转换身份逗留,此时签证官会认为你有转会身份逗留的嫌疑,再次申请签证会变得困难。
四、 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移民
1、 美国公民之配偶。
2、 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下未婚子女。包括美国公民之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之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未婚子女,但是领养关系必须16岁前建立。
3、 21岁以上美国公民之父母。作为美国公民近亲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不受配额限制,即没有绿卡等候期.不受配额现在,也就是说,除了美国法律规定不允许进入美国的都可以申请。
优先类
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每年限额23400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配额114200,可加上第一优先类配额为用完的2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以及已婚子女的配偶和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配额23400加上前两项为用完的名额。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排期10年左右,有名无实。
流程
美国亲属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受益人申请移民签证—受益人移民面谈。
未婚夫未婚妻签证:
基本条件:签证请求人是美国公民,双方必须法律上符合结婚规定,近两年内见过面,有真正结婚的打算。
上一篇:美国是如何保护自己的公民?
下一篇:美国洛杉矶简介
月子中心
医院医生
全国呼叫中心电话:+86 4000215257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98号汇智大厦703室
电话:+86 21 60905020 传真:+86 21 60905030
电邮:consult@asiamchild.com
南京: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8号金轮国际广场1112室
电话:+86 25 84445257 传真:+86 25 52200866
台北:台北市南京东路3段305号5楼
电话:+886 2 2545 1258
成都: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12楼
电话:+86 28 62493522
武汉: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街融科天城3期T16-1506号
电话:+86 27 82817316